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15年度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情況的通報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廣東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粵府令第9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3〕49號),為加強我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工作,深入實施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行動計劃,2015年9月底至11月中旬,我廳組織開展了我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督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我廳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梅州、惠州、汕尾、東莞、江門、云浮等9個地級市,F將我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情況通報如下:
一、全省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成效
2015年,各地能夠圍繞國家和省發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部署安排,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政策措施,強化技術支撐,加強監督管理,在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推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顯著,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市工作較為扎實。
。ㄒ唬┙ㄔO管理體制和制度不斷完善
各市設置了專門的建筑節能管理機構,并成立建筑節能工作協調小組,不斷完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大部分地市能夠按照國家及我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部署,細化分解工作目標,加強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考核,定期組織開展節能專項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保障了工作任務的落實。省市先后出臺了系列標準和技術導則,積極推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新技術應用,其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出臺了《廣東省綠色住區評價標準》,征集并發布了第三批《廣東省綠色低碳建筑技術與產品目錄》;深圳市發布了《深圳市2015年度建設工程新技術推廣應用目錄》;東莞市出臺了《東莞市民用建筑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應用技術導則》(試行)等,佛山南海萬達廣場等10個項目成功申報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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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1月,我省累計抽查工程項目979次,建筑面積達到3857萬平方米,對違反相關標準的38個項目下發了執法建議書,占全部檢查項目的3.9%。各地通過加強驗收環節把關,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全省新建建筑節能竣工驗收執行率達到100%,新增節能建筑面積12220萬平方米,可形成約11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
。ㄈ┚G色建筑首次實現地區全覆蓋
本年度省市共安排節能專項資金約8800萬支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各市針對性出臺了發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實施細則,廣州、深圳、佛山等市工作推進成效顯著,珠海、中山、河源等市也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截至2015年11月,我省新增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223個,建筑面積2423萬平方米,各地認定綠色建筑項目143項,面積562萬平方米。“十二五”以來,我省累計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539項,建筑面積6112萬平方米,各地累計認定綠色建筑項目182項,面積756萬平方米。全省超額完成2015年發展1800萬平方米、“十二五”發展4000萬平方米的綠色建筑任務目標;洊|西北部分從未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地市也實現了零的突破,綠色建筑首次實現全省地級以上市全覆蓋。
(四)既有建筑節能監測及改造成效顯著
截至2015年11月,全省共完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21472棟,審計121棟次,能耗公示1709棟次,對82棟建筑進行了能耗動態監測。全省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報送系統報送有效電耗數據的民用建筑總面積約14643萬平方米,總耗電量107億kWh,民用建筑年平均單位面積耗電量73.3kWh/(㎡·a)。各地以公共建筑為重點推進建筑節能改造,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韶關等市改造工作進展較好。 2015年全省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342萬平方米,“十二五”累計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超過2050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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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底,我省新增太陽能光熱應用建筑面積1047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裝機容量142兆瓦。梅州市、蕉嶺縣、揭西縣大力推進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建設工作,已竣工面積達610萬平方米。
(六)“禁實限粘”工作扎實推進
我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關于“禁實限粘”的相關要求,完成了國家第二批(鶴山市等6個縣級市和廣寧縣等12個縣城)“城市限粘”及“縣城禁實”任務,并加強督促各地落實建制鎮以上城市規劃區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11月,我省新型墻材應用總量超過150億塊標準磚,超過我省墻體材料應用總量的97%,折合節約能源93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247萬噸。
(七)建筑節能宣傳不斷強化
各地市高度重視宣傳工作,通過互聯網、報刊等傳媒介質加大針對性強、影響面廣的活動策劃,整合戶外宣傳載體,形成了多渠道、立體化的宣傳態勢,積極組織各有關單位開展培訓,有力地推進了建筑節能法規宣傳。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ㄒ唬┚G色建筑區域發展不平衡
雖然我省提前超額完成綠色建筑發展目標,但是截至2015年11月,仍有部分地市沒有完成2015年、“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任務目標。汕頭、韶關、河源、惠州、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潮州、揭陽、云浮等12個城市未完成2015年我省綠色建筑建設任務;汕頭、韶關、河源、惠州、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潮州、揭陽、云浮等11個城市未完成“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任務目標;粵東西北地區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究開發、規劃、設計、檢測等方面的技術支撐能力相對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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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區施工圖審查機構對建筑節能部分把關不嚴,現場施工設計變更手續普遍不嚴謹,建筑節能施工專項方案內容空洞,建筑節能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審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工地現場質量控制資料編制、收集、整理、歸檔水平低,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同步性、有效性差的問題比較普遍,建筑節能檢測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今年9月至11月現場督查發現,惠州市大隆財富廣場項目幕墻材料、扣件未送檢即實施幕墻安裝工程;汕尾市海豐縣2014年度公共租賃房建設項目A棟項目未按現行有效的標準《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設計,未對配電與照明節能工程分項中的電線(電纜)截面和每芯導體電阻值進行見證取樣送檢。
。ㄈ┙ㄖ澞芘c綠色建筑實施能力有待加強
一是由于綠色低碳發展難以形成短期經濟效益和政績效應,部分地區政府認識不夠、重視不夠、落實不夠,在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推廣方面缺乏動力;二是由于目前建筑節能推進仍以政府為主,市場作用發揮不明顯,民用建筑能效測評、第三方節能量評估、建筑節能服務公司等市場力量發育不足,難以適應市場機制推進建筑節能的要求。三是部分地方資金投入不夠,尤其是粵東、西、北地區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方面投入普遍不足,嚴重制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深入開展。
三、下一步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落實《廣東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廣東省人民政府共同推進城鄉規劃建設體制改革試點省建設合作協議》,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行廣東綠色建設發展模式,結合本階段督查和自檢情況,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見如下:
。ㄒ唬┩晟平ㄖ澞芘c綠色建筑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
研究推進綠色建筑省級條例立法工作,加快推進《廣東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編制和《廣東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修訂工作;研究完善財政支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政策,鼓勵各地制訂實施綠色建筑容積率獎勵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地市在設定土地使用權和出讓規劃條件時明確綠色建筑比例;完善綠色建筑評價制度,逐步推進綠色建筑標識實施第三方評價;完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技術導則,推進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建材在工程建設領域的廣泛應用。
。ǘ┐罅ν菩袕V東綠色建設發展模式
結合廣東實際,在城市、鄉村、建筑和基礎設施等建設各方面,建立可考核評價、多要素的廣東綠色建設體系,確立涵蓋立項、規劃、選址、設計、施工、運營管理、改造等建設全過程的綠色建設發展制度,大力開展綠色城市、綠色鄉村、綠色基礎設施、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海綿城市、建筑垃圾處理、城市綜合管廊等建設管理工作,積極推行廣東綠色建設發展模式。
。ㄈ┘哟缶G色建筑推廣力度
加強綠色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不斷提高運行階段綠色建筑比重;嚴格落實新建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有條件地區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區域性、規模化發展綠色建筑;支持各地開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設計咨詢、產品部品檢測、單體建筑第三方評價、區域規劃工作能力,促進綠色建筑區域協調發展;結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技術導則(試行)(居住建筑)的通知》,積極開展超低能耗綠色建筑試點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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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節能強制性標準,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制度。在設計、竣工驗收階段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新建建筑在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節能監管機制,加強縣區一級建筑節能監管力度,制定實施更高的建筑節能標準,推進基于能源、水資源消耗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繼續推進規劃用地用電指標約束性試點,強化建筑節能的源頭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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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逐步將教育、醫療、科研、交通、文化、商業等主要公共領域的建筑納入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運作機制,研究各類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額標準,以賓館、商場為重點,逐步實施建筑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大力推進城市降溫活動,鼓勵在農村危房改造、棚戶改造、城市更新改造過程中同步推進建筑節能改造,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切實降低既有建筑的能耗水平。
。┓e極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相關設計、施工、驗收標準或技術導則,研究建立多手段、市場化運作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機制,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瘧,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領域,重點推進太陽能技術在建筑中的應用;繼續推進梅州等地的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建設工作,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
(七)繼續深入推進我省 “禁實限粘”工作
在完成國家第一、第二批“限粘”城市和“禁實”縣城名單地區基礎上,指導和督促各市落實建制鎮以上行政區內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逐步推進城市城區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工作。推廣應用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建筑墻板等新墻材,鼓勵科研單位和生產企業開展綠色建材的研究和生產,淘汰不符合節能標準的各類產品,加大力度推廣應用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
(八)嚴格目標責任考核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依法嚴格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抓好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實施情況納入省節能減排等已有的相關考評體系,對各地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推進情況予以通報。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2月8日